法治视点8月13日讯: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责任意识,8月9日,临清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刘仁海一行到烟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督察活动,并邀请聊城监狱选派警察到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活动采取司法所集中座谈的方式进行。监狱警察带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内容,重申强调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指出社区矫正对象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求其务必树立服刑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顺利度过矫正期;深入分析了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的区别,劝诫社区矫正对象珍惜机会,遵守规定,顺利融入社会生活。
刘主任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珍惜高墙外的自由,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服刑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自身守法意识,把自己改造成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的好公民;要怀有感恩之心,知错能改,不妄自菲薄,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端正态度,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下一步,烟店司法所将继续强化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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