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7月4日讯:考科一、过科二、攻科三……经历“千辛万苦”考取的驾证,因为自己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到手刚俩月的驾驶证就被“报销”了,令人叹息不已。
7月2日下午,山东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统一行动。15时30分左右,正在康成大街设点查究的城区三中队民警,发现一辆无牌电动三轮摩托车沿康成大街由东向西向查缉点驶来。当该车驾驶员行驶到查处点附近,看到有民警在查酒驾后,急忙拐进辖区一小路,被在路口蹲守的民警截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
经了解,驾驶员姓刘,高密市人,今年35岁,在某建筑工地工作。据其交待,当日中午他和工友在工地吃饭时,为了解乏,喝了两瓶啤酒。15点20分左右,朋友打电话要急用电动三轮车,刘某便骑车给送,没想到遇到交警查酒驾。他知道自己刚刚考出来驾驶证,如果酒驾被查,一次性就要记12分,刚刚到手的驾驶证就“报销”了。于是,他就快速拐到小区道路上想逃避检查,结果还是被查获。
经核实,刘某准驾车型为C1,不具备驾驶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的资格,属准驾车型不符。他持有的驾驶证初次申领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目前还在实习期。高密公安交警依法对刘某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最终对其作出了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21分、注销驾驶证的处罚。面对这样的结果,刘某追悔莫及。
山东高密市夷安大道南首 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