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2月9日讯:为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做法的引领示范作用,有效打通全面依法治区目标要求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蓬莱区司法局以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及堵点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法治督察的督促推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作用,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健全制度抓督察。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制度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系统规范督察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结果运用,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压实责任抓督察。将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和法治建设监测评价内容,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压实“关键少数”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实行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法治督察全覆盖。
突出重点抓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梳理部门和镇街法治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尤其是在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科学制定督察计划,重点进行督察,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供法治保障。
灵活方式抓督察。坚持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相结合,每月实地督察2个镇街和2个部门,通过查看佐证材料、调查走访和查看问题整改台账等方式,对镇街或部门在法治建设工作中不到位的地方,直接点出,并下达督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配强力量抓督察。在区直部门从事法治工作的优秀干部中,抽调骨干成员组成督察组,交叉督察。同时,强化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督察标准,提出纪律要求,确保督察顺利开展。
(烟台市蓬莱区司法局 张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