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11月12日讯:为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临邑县充分发挥法治建设提示函精准、及时的优势,将其作为抓实法治督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手段,有效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质效。
一是常打提示“免疫针”,直击突出问题。临邑县坚持“察重点、见实效、促成效”的任务目标,开展专项法治督察,对于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实施点对点提示,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行政复议应诉等重点法治问题,列出清单、摸清症结、分析原因,明确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以督促学、以督促改、以督促示范引领。
二是构建机制“课程表”,坚持因地施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立足统筹协调督促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确定工作重点,因地施策、精准发力。实行法治建设提示函“四统一”制度,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归档,细化程序,明确责任,切实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化程度。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活动,鼓励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深入挖掘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全力打造法治建设的临邑特色品牌。
三是强化督察“紧箍咒”,落实整改成效。临邑县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采用“书面+实地”督察的形式,围绕法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跟踪评估整改成效。被提醒单位自收到提示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提示函所涉事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或者敷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督办、约谈,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县考核依据之一。今年以来,我县发出法治建设提示函38份,涉及26个单位,所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起到良好治理效果。
下一步,临邑县将持续用好用准法治建设提示函,提高提示函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提升法治督察质效,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以考核促进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临邑县司法局 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