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点9月3日讯: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规矩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近日,金乡县司法局鸡黍司法所组织开展了以“《济宁市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学习教育”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
为了增加互动和参与度,本次集中教育设置了提问答疑和分享交流环节。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济宁市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中的基本规范、一般规范、特殊规范等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从信息化核查、请销假制度,到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再到禁止事项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确保每位矫正对象都能准确理解并掌握规范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对矫正期间需要服从的相关规定踊跃提问,涉及的问题包括:“《济宁市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中提及的‘定期汇报思想及活动情况’,具体是指多久报告一次?需要具体报告哪些内容?”以及“遵守《济宁市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对重新融入社会有什么帮助?”等。通过鼓励矫正对象积极提问,现场解答疑惑,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的意识,促使矫正对象提升自我约束能力及法治意识,有效防止社区矫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脱管、漏管问题,进一步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