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点8月21日讯:“感谢你们中心人员史仍君律师对我被李某某家的狗咬伤一案进行法律援助。让我们一家感到非常温暖,也让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8月19日上午,金乡县羊山镇村民王某某和其妻子将一面写有“为民主持公道 维护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洪菊手中。
原来在2023年9月21日13时45分许,原告王某某在羊山镇某某村卖玉米时,被某某村的村民李某某喂养的狗咬伤,为此王某某打疫苗共计花费1782元及住院、误工费及产生其他费用共计5000余元。李某某不但不赔偿原告的损失而且对王某某进行辱骂,态度非常恶劣,无奈之下,原告王某某来到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指派史仍君律师作为其代理人,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史仍君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到派出所调取了出警记录及派出所调取的案发前的视频,之后书写了诉状,在法院诉讼平台上进行了立案,开庭时,史仍君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王某某的损失证明及视频资料,并提交被告应予赔偿的法律依据,被告执意不进行任何赔偿,最终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书下来后,被告有了思想转变,主动向原告履行了判决的义务,至此历经近一年的案件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
“为民主持公道 维护法律尊严”的锦旗,承载着委托人对援助中心的信任与感激之情,更是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动力。今后,金乡县法援助中心律师将不断精进专业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法治社会奉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