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点5月30日讯:土地是农民的根本,是农民生活最基本的保障,土地纠纷切实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近日,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金乡县鱼山街道某村村民席某某向村委会反映,与自家兄弟因土地继承引发纠纷。经村委会协商无果后,向司法所申请调解。受理此案后,司法所调解员立即到村了解实际情况。原来,甲方席老大、席老二、席老三与乙方席老四因父母留下的2.76亩耕地产生了纠纷。四人本是亲兄弟,村里土地确权时,父母住在席老四家中,且席老四认为自己在赡养父母方面付出较多,因此未通知三个哥哥将该块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现在,三个哥哥要求平分父母遗产,席老四心中因早年三个哥哥对父母赡养不尽心而置气,不肯让步。在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先安抚好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随后街道分管领导、司法所、鱼山服务中心共同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商议调解方案。调解员与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抓准矛盾焦点,对争议土地进行了测量。在村干部、调解员的共同主持下,通过“面对面”和“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和积怨,调解员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情法并用,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着重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1127条的法律规定。经过连续几天的不懈努力,甲乙双方一致签订了和解协议,四兄弟终于握手言欢,重归于好。
人民调解工作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法情相融,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方式。下一步,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将继续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坚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理念,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主动排查化解辖区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
(邵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