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点5月23日讯:缤纷五月,暖风徐徐,在第三十三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巩固司法救助效果,5月17日至21日,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各司法所对2023年以来援助的残疾人进行回访,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增强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律援助让残疾人“看见”希望
“快进来坐,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望我村村民,真的是太感谢了。”大辛庄办事处杨庙居党支部书记一边张罗着让大家坐下一边说道。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丁凤林、副主任马刚、市司法局大辛庄司法所所长闫志刚一行来到了被援助对象杨某某所在的居委会,这是回访的第一站。杨某某是一起工伤案件的被害人,因伤致残,与其父母在一起居住,由父母照顾。
2024年3月,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杨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经调查发现,杨某某已近40岁没有成家,因工伤致残,其父母年老多病,案件的发生使杨某某的家庭陷入了困境。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遂决定立即对其实施法律援助,帮助杨某某度过难关。经过与大辛庄及杨庙居委会的共同努力,最终为杨某某申请到了法律援助并协助其办理了低保金事项。
“现在身体怎么样了?日常饮食起居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吗?”丁凤林等回访人员通过交谈,了解杨某某某的恢复情况和家庭生活情况。
“申请了法律援助后,徐律师十分敬业,现正在进行司法鉴定,我相信一定能够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杨某某对回访组讲述着身体的恢复情况及案件进展情况。
多级联合援助“兜住”残疾人的幸福生活
“没想到对我们实施法律援助后,你们还多次上门看望我们,谢谢。”回访的第二站来到了刘某某家中。
刘某某夫妻都系残疾人,2023年底,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刘某某夫妻受伤。因二人父母已去世,无子女无法照顾,只能亲戚照顾。因交通事故使家庭失去了收入来源,一家人陷入了困境。
市司法局松林司法所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刘某某某的情况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启动法律援助程序。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调查核实,决定对刘某某家庭实施法律援助。
“我的伤恢复得差不多了,近日我还另外到附近工厂找些手工活做,生活充实了很多,只是有一段时间没有出去与别人接触,感觉有一点与社会脱节了。”刘某某向回访人员说着自己的生活近况。了解到刘某某已逐步走出心理阴影,身心状况均向好,回访人员由衷感到欣慰。
“工作是最好也是最快回归社会的方法,希望你能重新出发,过好当下的生活。”临出门前,丁凤林叮嘱道。
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成员,他们更需要关爱和尊重。近年来,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突出援助重点,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积极探索“法律援助+N”法律援助机制,以实际行动回应困难残疾人的热切期盼。2023年至今,共办理涉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9件23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