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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区新港司法所组织化解一起诉前调解案件

来源:法治视点网 作者:蓬莱新港司法 热度: 日期:2024-01-17

   法治视点1月17日讯:近日,新港街道收到一起法院转办的诉前调解案件,街道领导高速重视,立即召集新港司法所和街道综治办组成调解小组,对该案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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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蓬莱区某单位和群众李某就新港街道某存上钢结构厂房权属问题及收回厂房后的补偿问题产生纠纷。蓬莱区某单位起诉村民李某至蓬莱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拆除在原告土地上违法建造的钢结构厂房等建筑物,并归还占用原告的土地;2.承担本案诉讼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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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双方诉求及时间安排后,新港街道组织开展了第一次调解庭,调解庭由新港司法所所长主持,街道综治办主任参与调解,邀请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法院指导法官到场进行协商。调解庭上,司法所及时引导发问、总结提炼双方意见,找出矛盾焦点,有序推进调解进度。综治办及时安抚双方情绪,促进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本次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钢结构厂房归属问题达成初步一致意见,李某表示可以接受将厂房赠与蓬莱区某单位,但双方就后续租赁问题仍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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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调解庭后,新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召开调解庭前会议,针对上次调解内容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次调解制定计划。第二次调解庭上,在调解委员会引导下,双方就后续租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顺利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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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诉前调解的成功,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在诉讼前、解决在诉讼中,引导人民群众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同时,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会引起上诉,最大限度地起到了定纷止争的作用,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提高了司法效率。







通讯员:吕晓兰

联系方式:17686482240

联系单位: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于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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