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4月17日讯:近日,金乡县司法局高河司法所接到郭洼村村民李某的申请,成功调解了村民李某与邻居张某之间的宅基地纠纷。
经过了解,村民李某宅基地的位置在张某宅基地后面。早先村民李某在翻新房屋的时候,已经预先为张某翻新宅基地预留出排水沟,而张某在翻新宅基地的时候又向前扩建了一尺。张某的宅基地翻新后,李某发现自己预留的地方被张某侵占,影响了自家的排水,于是向张某索要说法,可是张某认为自己的宅基地已经修建好,不可能再为李某留出排水位置。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于是向司法所寻求帮助。
因张某侵犯李某宅基地事实清楚明确,双方无其他争议,而张某已经修建好的房屋也不可能推翻。经过调解员的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修建好的房屋保持不变,但对于李某的排水问题,由张某出资为李某修建地下排水管道,如果将来张某再次进行房屋翻新,需退还此时侵占李某的宅基地范围。至此,一起宅基地纠纷圆满解决。
(图文:侯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