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1月14日讯: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打造高标准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目标,坚持抓基层、夯基础,通过完善设施、优化队伍等举措,不断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一、夯实基础保障,高水平推进司法所建设。积极争取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采取乡镇(街道)和司法局联合出资的方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即由乡镇(街道)负责司法所的房屋配备,由司法局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统一司法所外观形象,进行房屋装修及设施配备,并根据业务分类合理设置功能区域,室内根据业务设置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功能区域,上墙公示工作职责、业务制度、工作流程等,为司法所购置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安装专网专线等。目前全县12个司法所中,有11个所达到“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2021年投入建设经费118万元。
二、抓队伍提素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司法所共配备政法专项编制24个,目前,全县12个司法所总人数为5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人数18人,事业编制人数12人,每所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司法所全部实现了工作人员达到4人以上。司法所全面落实县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确保机构独立、编制单列和专编专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县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及司法所选配2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从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
三、发挥法治职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积极整合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强化访调、警调对接机制,不断完善调解组织网络,提升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发挥品牌效应,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打造“春雨品牌调解工作室”,大大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高效助推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印发《关于司法所长、法律顾问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的规定》《关于司法所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规定》《司法所立法民意采集点工作规则》《关于在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系点的规定》《关于设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的工作方案》,依托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政府立法民意征集区。2022年全县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37次,向镇街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9件,参与合法性审核案件2件,指导开展法治培训79场次,培育“法治带头人”438名,“法律明白人”1314名,协助乡镇(街道)建立普法清单并进行公布。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