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1月6日讯:“同志,你看俺家的地让这块铁皮围栏遮的,庄稼长不大收成也不好,已经好几年了,俺还指望着种些粮食卖点钱补贴家用。”近日,金乡县高河街道邵刘村村民高某在高河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司法所调解员在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最后成功调解这起纠纷。
据申请人高某称,与其土地相邻的张某在自己地里建了一个农机二手车收购场所,并在场所周围搭建了长约100米、高1.8米的铁皮围栏,严重影响了高某地中的农作物生长,高某要求张某对其损失进行赔偿,却屡遭拒绝,因此向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高河司法所接案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邵刘村纠纷地进行实地查看,并找到村干部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同时向被申请人张某了解情况,张某称几年前高某种植庄稼时将田埂打在了张某地里,因此不愿向高某进行赔偿。
结合双方当事人各自诉求,司法所调解员对整个案情进行了梳理,最终制定出调解方案,高某在庄稼收获后将田埂移回原来两家的老埂处,不再移动,张某对因遮荫问题造成的庄稼欠收进行赔偿。确定好调解方案后,调解员将当事人双方邀请到司法所进行现场调解,讲事实,摆法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高某愿意一次性赔偿张某2000元损失,张某表示接受这个结果并且同意移回田埂。
在高河司法所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了确认,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这起因围栏遮阴引起的纠纷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得到圆满化解。
(王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