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3月31日讯:近日,金乡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鲍其伟同志就《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情况、目录编制过程、主要内容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需要遵守的法定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了汇报。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孙颖同志强调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地、提高决策质量、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并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加强协调沟通。在决策启动前承办部门要及时和县司法局沟通,明确决策推进流程,知晓具体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决策能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要强化程序意识。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5个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要重视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往往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决策承办单位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图文: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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