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11月5日讯:临清司法局在对特殊人群的教育转化工作中,坚持把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教相结合,合力推进教育帮扶效果。
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的小李经常活跃在村街小巷,以通俗易懂的生活故事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让大家知晓法律、遵守法律,通过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之所以这样做,人们不知道的是,小李原来也是一名违反法律的人员,后来通过自身经历认识到违反法律的后果,并通过教育学习逐步培养起对法律的兴趣,表示要让更多身边人不再因为不懂法而吃亏。小李原来是在企业工作,工作上踏踏实实、勤勤恳恳。2023年,小李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一时犯糊涂,以借用同事手机打电话的理由,私自把手机上的资金转到自己账户上,后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工作人员根据小李从事的职业、家庭情况、业余爱好着手,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到小李这人本身是一名营销员,且性格外向,善于表达,喜欢从事与人打交道的事情,并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小李的特点,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有意让其参加学法用法、进社区、进村居等公益性活动,提升小李的社会责任感。有一次,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民法典》条例,会后让大家谈谈感受,大家都不敢主动发言,后来小李主动站起来,结合自身经历从法理、情理的角度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现身说法”课,大家听了受益匪浅,小李也重拾自信,从那以后,每次集中学习,小李成了学法用法的小班长。四个月的社区矫正结束转入安置帮教期后,为进一步帮助小李融入社会,奉献社会。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鼓励下,小李鼓起勇气,积极参加村居组织的普法宣传,成为一名公益的“普法宣传员”,实现了从“违法者”向“普法者”的角色转变。
(李建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