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9月7日讯:校园是梦想开始的地方,是乘风破浪、扬帆起航的港湾,是懵懂与成长并肩前行的温暖所在。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校园霸凌事件,让人触目惊心。9月4日,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受邀与山东九一律师事务所陈剑月律师一道走进金乡县卫生学校,为在校学生举办了一次以“共拒校园霸凌 共建阳光校园”为主题的法治讲座,旨在防患于未然,呼吁全体学生遵纪守法,学会自我保护,对校园霸凌勇敢说“不”。
山东九一律师事务所陈剑月律师为同学们做了详细精彩的讲授。陈律师首先向同学们明确“刑事责任年龄”,警醒在校学生现阶段若出现严重不良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并抛出“校园霸凌”这一概念,旨在通过内涵讲解,使全体学生明确霸凌界限,对标自身行为进行自律自省,规范自身行为。随后结合自身接触案例,详细介绍了校园欺凌类型中的人身欺凌、言语欺凌、损坏财物等欺凌方式,教导学生们在校园相处中要勇敢的发现不良行为,对于损害自身利益的暴力、软暴力行为要沉着应付,寻机求助。在暴力行为发生时要善于保护自己,着重护住头、胸、腹这些致命部位,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部位。事后,要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向老师、家长如实报告,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协助他们收集固定相关证据,进行后续的处理。
活动现场,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置咨询台、心灵沟通窗口,与在校学生进行沟通交流,询问其学习生活情况,并询问其身边是否存在或目睹校园霸凌事件。并现场发放有关校园霸凌的预防宣传手册,播放有关校园霸凌的影视作品,并站在法律角度告知学生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主题法律课堂,加深了对“校园霸凌”的认识了解,学习到了自我保护的方法,也感受到了学校、社会对青年一代的关心。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品格影响着国家发展的未来,因此社会各界应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努力,减少此类事件发生,让每一位学生享受校园时光,让青春的阳光洒满校园。
据悉,近年来,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青少年法律援助摆在优先位置,探索未成年人维权方式方法,为未成年人倾其关怀,对未成年无论家庭困难与否,均列为援助对象,并对其开通“绿色通道”,先行受理后,再补交材料,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其走出困境,较好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落地。下一步,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宣传,优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辛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