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12月27日讯:近日,魏湾司法所充分发挥安置帮教职能,对刑满释放后罹患疾病、生活困难的魏某某进行安置帮扶。
魏某某因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于2020年6月1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一万元。于2020年7月14日起在监狱服刑,于2022年6月13日刑满释放。服刑期间,其表现较好,释放后,作为重点人员帮教。司法所在核实人员的基本情况后,积极协调综治、派出所以及村委会相关人员,实现无缝对接,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首先第一时间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告知安置帮教的相关措施规定,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并与其进行初次帮教谈话。然后建立四包一帮教小组确定帮教责任人,召开动态研判分析会,建立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台账,定期走访,明确小组成员责任,魏某某由于入狱期间患有脑梗,身体不好,失去了劳动能力,回来后无经济来源,家里人也对他有所嫌隙,一开始与工作人员有抵触情绪,得知这一状况,工作人员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针对魏某某的实际情况,为魏某某办理了低保,魏某某在得知后,态度有了很大的改观,家人对其也尽力照顾,身体恢复的很好,思想状态也十分平稳,成功预防了魏某某再犯罪的可能。
近年来,魏湾司法所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积极落实安置帮教政策,教育帮扶工作扎实推进,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建设平安魏湾、法治魏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