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9月5日讯:“我儿子和儿媳妇太不让我们老两口省心了,他俩要把村里的房子卖了,我俩坚决反对可是他俩不听话啊”。家住潘庄镇潘南村的迟大姐来到潘庄司法所着急说道。
迟大姐老两口有两个儿子,说的“不省心”的小两口正是大儿子。原来迟大姐家在村里有一处房屋,在大儿子陈兴某结婚之前就在村里又买了一处房屋给大儿子小两口结婚用,二儿子还在上大学,虽不着急结婚老两口也就把话说给了二儿子说你和你哥一人一处,等你结婚的时候咱们这一处房屋就是你的,一家人也是其乐融融。就在今年的7月份,大儿子陈兴某突然来和迟大姐老两口说要把房子卖掉在城里某小区买楼房付首付,迟大姐是坚决不同意,于是一家人就这么产生了矛盾纠纷,经多次商量劝说无果后迟大姐来到了潘庄司法所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事实和调解工作,经过仔细的询问,陈兴某向我们吐露了心声,他认为房子既然是父母赠予他俩的,他俩就有权利怎么处置,何况我们也不是不干正事,是因为孩子快上一年级了,想在城里买套房子让孩子在城里上学,可他们老两口就是不同意,将买我村里房子的村民都撵走了。经过与迟大姐多次调解谈话,工作人员终于知道了矛盾的难点所在,原来迟大姐老两口是害怕大儿子把这套房屋卖掉后,二儿子的这套房屋就还得给他一半,她怕两个儿子发生矛盾,还有一件事就是他俩在城里买房子说是要写儿媳妇的名字,他俩就坚决不同意。工作人员在得知了迟大姐老两口的顾忌后立马与陈兴某联系谈话,陈兴某听后立马做出表态不会与弟弟争抢另一处房屋,同时向迟大姐作出《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双方婚后财产的相关法条规定和解释,迟大姐这才放宽了心。为了保险起见,迟大姐提出要签订协议书为证,陈兴某也同意,最后双方在司法所的主持下签订了协议书,迟大姐老两口不再阻拦陈兴某的卖房屋行为,陈兴某承诺保证另一处房屋是他弟弟所有,自己不再争取任何关于另一处房屋的权利,至此矛盾成功调解。
在司法所组织下签好协议书后,陈兴某抬起头对着自己的母亲说了声对不起,表达了一定好好孝顺的决心,迟大姐听后接着流了泪,什么话也没说,但还是从她的表情中看到了舒心和宽慰,我想这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那一份温暖和力量吧!
潘庄司法所 闫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