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6月1日讯:“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金乡县司法局霄云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
霄云镇大李楼村李某银与李某俊在赡养其父母方面存在纠纷,申请司法所进行调解。父母双方李某明和张某因无任何经济收入来源,目前暂时居住在次子李某俊的房屋内。而李某银拒不承担老人赡养义务,对老人不管不顾,兄弟二人因老人养老问题发生争执。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召集兄弟二人,通过情、理、法有机结合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同时对双方进行法律宣传,讲解民法典关于继承和赡养的法律规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双方进行劝解,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逐渐打开心结,对于赡养老人问题达成了一致,最终化解矛盾调解明确由李某银与李某俊每年各支付李某明与张某2000元赡养费。如父母有重大疾病等需要住院的情况,均由李某俊与李某银共同照顾护理,相关的费用由两兄弟共同分担。目前生活费用由李某明与张某用养老保险金解决,直到夫妻双方不能自食其力,再由两兄弟共同协商分担。
下一步,霄云司法所将继续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排查在先,调解为本,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走深走实,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图文: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