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7月14日讯:7月12日9时许,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人民交警 爱人民,侦破有方追逃逸”锦旗。鲜红锦旗背后故事是东明县一武姓男子驾车大意误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唐女士、李某某受伤,武某驾车逃逸。虽说武某归案后事故双方签订满意赔款协议,可是,因武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仍即将面临其驾驶证被扣分加罚款的处罚。
2023年5月21日21时55分,武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东明县梦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梦蝶路与解放路口时,因一时大意误闯红灯,与对方向左转弯唐女士驾驶的知豆牌微型电动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两车损坏,唐女士、微型电动轿车乘坐人李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武某驾车逃逸。
漆黑的夜晚,湿淋淋小雨下个不停,接到报警的山东省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缪国臣、李平均、尚方冒雨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拍照取证,询问目击证人证言,勘查事故现场,调取周边监控录像,认真仔细逐一排查,不辞辛苦,顾不上休息通宵至天明索定逃逸车辆路线,加班加点蹲点摸排,访问居民等方法, 跟踪追迹至逃逸人、车辆。归案后的武某对此次交通事故逃逸事件供认不讳。
武某交通事故逃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确定武某承但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唐女士、李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根据东明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唐女士因交通事故损伤构成轻微伤。虽说唐女士、武某事故双方签订交通事故赔款满意协议,因武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仍即将面临其驾驶证被扣分加罚款的处罚。
2023年7月12日9时许,唐女士家属李先生手捧绣有“人民交警为人民,侦破有方追逃逸”锦旗送到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文/李万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