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4月25日讯:4月17日14时57分,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停在G18荣乌高速K450+850应急车道处长达6分多钟车后并未摆放警示标志!期间,过往车辆纷纷避让,十分危险,所幸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在此东营交警提醒您,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
(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