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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司法救助”相衔接!郓城县检察院为特殊群体撑起“暖心伞”

来源:法治视点网 作者:郭东亚 徐伟峰 热度: 日期:2023-05-10

    法治视点5月10日讯:“虽然法院判决了,但是至今未得到赔偿,本以为日子就这么艰难的过下去了,没想到检察院送来了救助金,国家的政策真好啊!”刘继英(系化名)在接到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送来的40000元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说。


2020年,刘继英的丈夫王平信(系化名)受雇于黎塘(系化名)从事装修施工工作。同年,某装饰公司将其承包的一别墅室内装修工程联合黎塘进行施工,王平信在为别墅刮腻子时从高空坠落,致胸骨骨折、脊椎严重受伤,手术治疗和康复治疗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认定,王平信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装饰公司和黎塘承担主要责任。


“这条案件的线索就是运用贫困人员信息司法救助数据库得到的,发现王平信现为肢体二级残疾人,家庭因案致贫,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办案检察官介绍。


办案检察官经走访调查,了解到王平信因事故造成高位截瘫,为肢体二级残疾人,生活无法自理,长期由妻子刘继英照顾,且其父母均已70多岁,无劳动能力,需要赡养,儿子15岁,初中在读,需要抚养。全家均系农民,无其他收入来源,至今未得到赔偿,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经报送菏泽市检察院,两级院及时向王平信家庭发放了救助金。同时发挥多元立体救助机制作用,协调所在镇和民政部门对其家庭开展长期帮扶,认定为低保边缘户,报批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金3000元,并联合县妇联积极在其村附近为刘继英寻找合适工作,增加其家庭收入。


“我院将积极探索救助领域数字化,着力打造“数字+”救助模式,与民政、残联、教育、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协作机制,整合多方数据资源,打通数据壁垒,更好地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作用,提升司法救助办案质效。”该院检察长刘化珍说。


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 郭东亚 徐伟峰

 



责任编辑:于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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