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3月7日讯:“到了检察院,我看看你们讲理不!”2022年冬日的一天下午,灰蒙蒙的天气,潮湿寒冷。信访人贺老汉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情绪非常激动。
接访检察官见状,忙给老汉父子俩递上热水,一边安抚贺老汉的情绪,一边耐心听取了贺老汉和他儿子的叙述。原来一个多月前,贺老汉在本村附近的公路上放羊时,少了一只羊,怀疑被过路人偷走,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经查监控发现,贺老汉在放羊时,一只小羊落在了后边,被邻村村民张涛(化名)“顺手牵羊”抱在自己三轮车上带走了。派出所工作人员找到张涛,但张涛称,小羊在回家路上从三轮车上跑丢了。派出所认为盗窃一只小羊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遂联合司法所对此事进行调解,但因贺老汉和张涛在赔偿数额上意见不一致,未能调解成功。贺老汉到县法院起诉张涛,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连续奔跑多日未得到处理结果的贺老汉非常气愤,决定到检察院讨个说法。
因贺老汉没有书面资料递交,接访检察官听取事情原委后,立即与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和贺老汉父子陈述基本一致。考虑到贺老汉情绪比较激动,接访检察官没有简单地将老汉的信访事项直接导入审查办理程序,而是在征得贺老汉父子同意后,当即邀请两名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班的律师作为听证员,在接访窗口召开简易听证会,及时、就地化解信访人“心结”。
“今天听了你们解释,心里的疙瘩总算解开了。”接访检察官作为听证主持人,耐心向贺老汉解释了不能认定张涛构成盗窃罪的缘由。值班律师作为听证员,同意检察官的意见,并进一步解释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是,俺丢失的羊咋弄?”贺老汉疑惑的问道。
接访检察官和听证员在向贺老汉解释的同时,向贺老汉说明,可以聘请律师协助收集有关证据,起诉到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听到聘请律师收集证据,贺老汉刚刚平展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俺儿子平时在外地辛苦打工也挣不了几个钱,俺身体又不好,家庭生活条件也不好,为了一只小羊,拿钱聘请律师,划不来。”
接访人员根据和县司法局签订的《检律协作意见》,当场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为贺老汉指派了援助律师,代理老汉的诉讼。同时在检察官的沟通协调下,派出所工作人员也表示积极配合援助律师工作,提供监控、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律师援助下,贺老汉提起的返还原物纠纷案在县法院顺利立案,经法院调解,张涛赔偿给贺老汉1200元。
“贺老汉信访案虽然没有进入检察机关的司法救济程序,但在接访时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检律协作共同做好案件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有效打开来访人‘心结’。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把信访问题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到位,让来访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使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为化解信访矛盾的终点站,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院检察长刘化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