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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济阳检察院:三项机制推进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向阳而生

来源:法治视点网 作者:济阳检察院 热度: 日期:2022-12-12

      法治视点网12月12日讯:2022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相关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重要任务。经充分调研论证,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三项机制推进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向阳而生,切实保障该特殊群体的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等权利,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凝聚多方力量共画同心圆,共筑保护网,让每个孩子“向阳而生、逐光前行”。

 

  聚力检察职能发挥,建立帮教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开展专项活动

 

  制定关爱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专项活动实施细则,明确活动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措施要求,规定主体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联合民政、教体、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掌握该群体态势、生存现状。依托摸底数据,筛选归类,制定精准化帮教方案,有的放矢开展关爱服务。

 

  二是推动成立“同心向阳”工作室

 

  调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业务精良的干警负责该群体关爱帮教工作。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民事检察、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从生活、教育、医疗、心理健康等多方面,推动关爱帮教工作全面开展。办理的在押人员俎某某未成年子女监护缺失、变更监护权支持起诉案,获评全市典型案例并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

 

  三是畅通内部线索衔接

 

  将专项活动纳入全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全程参与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独特优势,依托办案和驻所检察及时获取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线索信息。在押人员俎某某未成年子女监护缺失案,即由刑事案件办案部门移送线索。联合控申部门为其争取司法救助,并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和经济基础。

 

  聚力社会力量,构建关爱帮教特色平台机制

 

  发挥引领作用,搭建司法保护平台

 

  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严惩侵害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利用该群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构建起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子女及时进行矫治教育。联合监委、公安分局等九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试行意见》,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机制运行以来,办理医院、学校、妇联强制报告案件4件,及时发现、阻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刘某某强奸幼女致其怀孕案,强制报告倒查发现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致幼女流产后又持续遭受性侵至案发。经向市卫建委移交线索,卫建委对医疗机构和五名医师分别给予罚款、暂停执业、开除等处分,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联合专业团队,创设心理健康关爱平台

 

  联合团委、心理咨询机构会签《关于开展帮教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完善职能分工和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发起“心路导航”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工程,有效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辅导,打造集评估、辅导、治疗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平台。平台运行以来,对2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办理林某寻衅滋事案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因父亲系服刑人员产生自卑心理,存在抑郁倾向,经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及时帮助其改变认知,调整心态,以良好精神状态融入社会,也促进了其父亲服刑期间服从管教、认真改造。

 

  多方联合,构建家庭教育帮教平台

 

  为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发挥家庭教育基础作用,依托“同心向阳”工作室,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妇联等组织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师团队,联合六家单位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细则》,创建监护干预体系,将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家庭纳入重点教育指导序列。目前,依托平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余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含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临时监护人等制发督促监护令30余份,开展家庭教育训诫6次,赢得了涉案未成年人和监护人及其家庭的充分认可和赞扬。

 

  聚力多方联动,构建宣传法治新机制

 

  一是建立个性化帮扶举措

 

  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成长过程缺乏有效监护及亲情陪伴,面临生活困难、学业无人监管等问题,同时由于父母的敏感身份,在学校社会生活中容易受到歧视,被标签化,导致个别孩子辍学混迹社会,在不良社会人群中寻找归属感,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因为群体的特殊性,也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目标。根据调研底数,有针对性制定个性化帮扶团队,实行菜单式服务,帮助树立生活信心,正确面对,向阳而生。

 

  二是开展法治宣讲,植深法治种子

 

  为提升该群体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组建未保法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为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传递法律知识,将法治种子送进心中,潜移默化提升法治观念。

 

  三是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浸入式感受法治力量

 

  围绕校园侵凌、防性侵等主题组织开展“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等线下法治宣讲活动10余次。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方式,邀请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走进检察机关,走入模拟法庭,走进科普殿堂等方式,学习法律知识,了解社会万象、亲近司法机关,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于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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