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11月24日讯:一场车祸让原本困难的家庭痛失顶梁柱,年迈的父母和幼小的孩童该如何重拾生活的信心?
一个案件让原贫困户家庭生活雪上加霜,突发厄运,怎样才能让他们在乡村振兴道路上不掉队?
“这笔司法救助金给我们家的生活带来了希望,我们会尽力把孩子培养好,不辜负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刚刚获得救助的何大妈向检察官们含泪致谢。近日,山东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形成救助合力,为5案9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余元。
年近七十岁的何大妈,其儿子儿媳在一年前因车祸去世,没有得到赔偿。老两口年迈,没有劳动能力,还要抚养两个分别为5岁、3岁的孙女,何大妈近日又做了膝盖骨膜手术,行动不便,需要照顾,且花费大量医药费。一家人生活一度陷入了困境。
郓城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迅速启动了救助程序。因该院救助资金有限,决定层报市检察院、省检察院联合进行救助。为了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该院还沟通联系了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救助。民政部门帮助姐妹俩办理了孤儿,每人每月享受1900余元的生活补贴,有效的缓解了一家人的家庭困境。
“如果不是你们的雪中送炭,我们一家怕是很难再缓过来了。”与何大妈一同得到联合救助的还有王老汉一家。王老汉儿子因车祸去世,没有得到赔偿,儿媳离家出走,没有劳动能力且身体不好的两口子照顾抚养着3岁的孙子,让这个原本不富裕又失去顶梁柱的家庭生活更加困难。
于此一同得到救助的还有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残疾人马某夫妇,因刑事案件致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的未成年人王某,因车祸成为植物人的赵某,他们均因案致贫,没有得到赔偿,家庭生活困难。
“我们不断完善救助机制,提高救助水平,优化专项救助,切实提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质量,做到公平、公正、规范救助。”该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文立说。
在上述五起案件中,该院针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保障不足、一级救助不能有效解决救助人生活困难的问题,通过下级报送、上级审核、三级联动,着力加强联合救助,有效缓解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困境。同时,为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及时对接县妇联、民政、志愿者协会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
建立形成“司法救助+社会关爱+跟踪帮扶+社会救助”的多元化、综合性救助模式。
针对救助申请人为未成年的,积极协调落实办理低保、减免学杂费、解决在校生活费等,确保后续生活有保障。同时协同建立专门帮扶档案,制定长期跟踪帮扶措施,并通过该院未检部门开展心理帮扶、定期跟踪回访、进行亲职教育等方式,持续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牵着司法关爱’。我们将始终坚持‘应救尽救’的原则,积极探索多渠道、全方位的救助模式,能动履职担当,全力做好为民办实事‘必答题’,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该院检察长刘化珍表示。
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 刘霞 徐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