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点3月28日:
基本案情:
陈某于2023年6月24日在拼多多被告某酒业公司店铺消费10110.46元,购买被告某酒业公司生产的药酒。收货后,陈某发现所购买的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4月23日,但产品外包装所标注生产许可证号使用SC开头。陈某认为关于使用SC编码开头的生产许可证号是在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该批次产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属于食品安全法禁售产品。随后与商家沟通,无果后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梧州某号酒业、被告某酒业公司退还其货款并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十倍赔偿。
被告某酒业公司辩称,2018年因旧厂仓库保管不善,生产日期为2014年4月23日的部分产品(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为QS450415050029)包装标签破损。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安排人员对该批次共738瓶产品进行返工更换标签,员工未注意到公司生产许可证号已变更,把印有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号的标签发放车间使用,造成返工的产品生产日期比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证信息早。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案涉药酒于2014年4月23日生产,产品标签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注为SC开头,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被告某酒业公司生产的食品标签存在虚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的标签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的内容负责。同时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本案中,考虑到被告某酒业公司表态愿意赔偿陈某相关损失,同时鉴于陈某购买药酒数量多达五百余瓶,承办法官通过向双方当事人讲情说理、融情释法,促成陈某与被告某酒业公司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酒业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陈某各项损失共计34492.38元,原告陈某收到赔偿款之日起三日内将涉案酒水寄回被告某酒业公司,运费由被告某酒业公司承担。
法官说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本案中,被告某酒业公司将生产的食品标签中的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注错误,致使产品生产日期与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证信息不符,导致食品标签存在虚假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故应当依照该法规定赔偿产品消费者损失。
法官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选用食品时,一定要谨慎辨别,切勿盲目相信产品广告,更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对于生产者、经营者而言,需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履行对食品安全的审查义务,莫因图小利而犯大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沂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