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点11月20日:
基本案情:
原告高某因无房居住于2018年12月通过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竞买到原属于同村村民张某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高某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权变更手续。变更登记后,张某拒不搬出涉案房屋,致使高某无法正常居住。高某认为涉案房屋已经变更到自己名下,被告张某的行为属于侵犯自己房屋所有权的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限期搬出涉案房屋,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和各项损失共计10000元。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本案中,原告高某经阿里巴巴司法变卖平台拍得案涉房产,并由法院裁定案涉房产所有权归其所有,原告与案涉房产原房主即张某之间的纠纷系司法拍卖后房屋腾退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属于执行程序中产生的纠纷,宜由法院执行部门继续处理。原告提起本案民事诉讼,于法无据,应予驳回。另外,鉴于原告后续仍需要通过法院执行部门强制执行,其损失数额待强制执行完毕后方能确定,届时原告可持相关证据另行向被告主张。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高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退还原告,并告知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原告高某已经顺利入住。
法官说法:
买受人拍卖取得法拍房后,原房主仍非法占有拒不移交,属于执行部门尚未完成对依法拍卖财产交付的情形,属于原执行案件执行过程的问题,可继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属于新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宜另案提起排除妨害之诉。拒不执行、情节恶劣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院裁判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判决、裁定生效,当事人必须遵守并执行判决内容。对于拒不履行判决生效义务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将逐步升级强制措施,依法维护法律权威及胜诉当事人权益。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