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点5月28日讯:2024年5月24日凌晨,沂水法院执行局开展“沂蒙风暴•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对平时躲逃执行、转移隐匿财产、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精准“打击”。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代表执行的“终止”。
下一步,沂水法院将继续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在办好首次执行案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终本清仓”行动,对历年来所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持续发力推进执行,努力实现终本案件实质化结案,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纸面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法官说法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予以结案。终本执行程序不代表案件的实际执结,被执行人仍需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所负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五年内,人民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也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