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8月26日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司法层面,诉源治理强调人民法院处理涉诉案件,既是化解矛盾纠纷,更是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方式,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矛盾,坚持以更高质量的人民司法,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近年来,菏泽中院商二庭紧紧围绕“推进诉源治理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的目标,创新矛盾纠纷网格化源头治理新机制,推进诉源治理落地见效。
第一,商二庭坚持以建设一支专业的人民调解队伍为抓手,提升法官及助理的调解业务能力,实现能调则调,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及时维护合法权益、案件“止升减量”的良性循环,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商二庭主动走出法庭,深入农户、收购商、企业等不同主体开展普法宣传,举办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引导交易规范有序进行,为溯源治理贡献法院力量。
第三,商二庭案件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陈述和意见,依法准确全面行使释明权,加强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准确回应各方当事人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诉辩意见,使当事人能够正确理解裁判结果,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商二庭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如针对保险纠纷激增的态势,建议保险公司加强与道交纠纷调处中心的沟通,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切实减少进入诉讼领域的纠纷案件,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快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建议保险公司与保险行业协会的沟通机制,保险行业协会实现与法院、仲裁委、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健全保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严厉打击代理退保中的“黑产中介”,大力清除司法鉴定中的“司法黄牛”,切实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保险案件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