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3月17日讯:3月14日,山东省泗水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岩做客山东教育电视台,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引导广大中小学学生家长依法带娃,理性施爱。
刘岩详细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中不得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等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从父母关心、学校关怀、社会关爱和司法关注四个方面为家庭教育赋能,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泗水县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成立济宁法院系统首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打造“泉乡•春晖”未保品牌,开展形式多样的未保法治宣传活动,与社会各界加强协作,合力画好未保“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