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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司法温情点亮迷途少年“归航”路

来源:法治视点网 作者:沂水法院 热度: 日期:2023-03-07

      法治视点网3月7日讯:“为什么会想到去偷东西呢?是缺钱吗?”未成年人审判团队的王静法官温和地望着小安(化名)。

“不是,我只是觉得……”面对着法官温柔的眼神、舒缓的询问,小安慢慢放下戒备,吐露着自己的心声。

这是沂水法院刑事审判庭办公室内的一幕,正在反思自身错误的少年小安是一起盗窃案的被告人,最近刚刚刑满释放。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犯罪审判工作,预防和减少失足青少年重新犯罪,沂水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的回访帮教工作,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学习和家庭教育方面的情况,给予心理疏导和援助,助其早日重回生活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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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静法官的面对面沟通和细心引导下,小安吐露了自己的内心。几年前,小安的父亲因车祸去世,在那之后,正处于青春期的小安经常与母亲争吵,产生厌学情绪,并开始在社会游荡、结交了许多社会青年,最终犯下了错误。通过这次教训,小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危害和后果,理解了违法的代价和坚守法律底线、做守法公民的意义,他对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感到非常后悔,谈话中流露出对被害人遭受损失、对社会造成影响的深深歉意。

在回访过程中,王静法官耐心化解小安与母亲之间的隔阂冲突,劝解他们要在生活中多沟通交流,引导小安的母亲要多关注小安的身心健康,要做好家庭教育;鼓励小安认真学习一门手艺或技能,通过正当途径和自身努力去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也要分担家庭的压力,体谅母亲的不容易。人生的路还很长,小安在倾诉之后也表示自己要加强法治观念,树立远大理想,以此次教训不断警醒和激励自己,实现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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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沂水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工作,逐步构建起“庭前沟通了解、庭审以案说法、庭后回访帮教”的帮教体系,真正做到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把对未成年人的关心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沂水法院 研究室)


责任编辑:于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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