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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纠纷,纾企困,山东烟台福山法院诉前调解促双赢

来源:法治视点网 作者: 热度: 日期:2022-12-08

      法治视点网12月8日讯:近日,山东烟台福山法院仅用6天时间成功将60起买卖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既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这是福山法院扎实开展“三比三创”活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机制改革,探索有亮点、有特色的“握手烟和+和谐福山”诉源治理品牌的一个缩影,也是福山法院主动用司法智慧回应企业热切期盼,用司法力量护航企业发展的真实写照。

 

  【案情回放】

 

  合同违约引纠纷

 

  11月18日,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拿着一摞合同满脸愁容地走进立案庭,“法官,快帮我们想想办法,我们和商业管理公司签订了60间商铺合同,可是对方缴纳定金后却迟迟未付房款约1000万元,这可怎么办才好?”疫情背景之下,大额资金长时间无法回收,给房地产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了极大困难。无奈之下,房地产公司只能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商业管理公司的买卖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接到起诉状后,因涉及60间商铺、60起案件,福山法院立案庭高度重视,迅速抽调两名速裁法官黄雯、孙华泽及一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谢家兰临时组成办案团队,为最大限度节约企业诉讼时间成本,在白天开庭任务重的情况下,办案团队成员连夜加班,查阅案卷,分析研讨案情。经过对案情的分析,大家一致认为不应简单地解除合同,一判了之,而应该为双方化解心结找寻一条切实路径,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法官耐心理思路

 

  为全面了解案情,办案团队成员多次约见商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当事人的态度也从最初的抗拒到逐渐缓和,同意和法官、调解员一同前往商铺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经了解,60间商铺所在地为区商业发展重点部署区域,因受疫情影响,公司的资金出现困难,商铺的招商启动也陷入绝境,种种的问题导致商业管理公司违约之举。

 

  为了真正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法官们又查询了涉案商铺的抵押、查封情况;通过互联网搜集现行经济情势下该区域商业发展前景的评估材料;还咨询了区相关主管部门促进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在经过充分的前期准备后,法官与原、被告共同商议,打破惯性思维提出建议:“买卖不成,能否变买为租?”从而既维持合同的稳定性,也为双方继续合作创造机会。

 

  诉前调解促双赢

 

  为实现调解双赢的局面,法官、调解员们一方面通过《民法典》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晰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及责任;另一方面从诚信原则出发,鼓励企业相互扶持。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与诚恳,让原、被告深受感动。经过反复论证、充分研讨,双方在法院签订解除买卖协议,房地产公司放弃了其他的诉讼请求,同时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双方约定:为了双方更好的经营发展,在解除买卖协议后,由商业管理公司继续承租未购买商铺,已付定金与租金抵扣后仍不足部分,由商业管理公司另行补足。

 

  执法如山,情怀如水。在法官、调解员们的耐心调解下,60起案件在诉前阶段案结事了,圆满化解,实现了稳企与利民的双赢。下一步,福山法院将继续发扬“三比三创”精神,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握手烟和+和谐福山”诉源治理品牌建设,擦亮“枫桥经验”新名片,交出诉源治理亮眼答卷。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于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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